希望你能帮助我!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33:59 阅读:6873
我前夫是江西上绕人。他给我写了个复婚协议我们就同居在一起了等他工作转到大连我就正式结婚。可在这其间我怀孕了。他竟一跑了之了可能回景德镇了。我以怀孕两个月我是上帝不能堕胎我只能生下这小孩。我现人在上海找他。我只有他身份证号,以后我要无能力抚养这小孩我能像他要抚养费吗?从什么时候可以像他要抚养费?只有他身份证能找到他人吗?他写的复婚协议是知道我有小孩后他要这小孩才写的可以证明小孩是他的。你可以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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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毛豆

孤独的战斗机

2026-04-04 20:33:59

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即使男女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仍负有扶养、教育义务,非婚生子女无论由生父或生母任何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俭朴的大树
    回复
    2026-04-04 20:33:59

    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即使男女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仍负有扶养、教育义务,非婚生子女无论由生父或生母任何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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