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进行伤残鉴定,正在治疗期间,想问一下这个工资应按什么标准发

司法 时间:2026-06-05 23:30:11 阅读:5066
我老公在单位工作期间左手示环指指尖被切伤,还没进行伤残鉴定,正在治疗期间,单位有医疗保险,现在已经有50天了,单位只给发了650元的工资,他们 没有基本工资,单位说按照吉林省长春市的最低标准给的,我觉得不合理,想问一下这个工资应按什么标准发。我的护理费该怎么给?谢谢!

最佳回答

温暖的铃铛

魁梧的彩虹

2026-06-05 23:30:11

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发放,护理费你有工资的按实际补,没有工资的按省高院的规定补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感动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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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3:30:11

    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发放,护理费你有工资的按实际补,没有工资的按省高院的规定补

  • 朴实的早晨
    回复
    2026-06-05 23:30:11

    应当按你老公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你的护理费按你的工资收入损失额计算。

  • 成就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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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3:30:11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发放.

  • 柔弱的月饼
    回复
    2026-06-05 23:30:11

    同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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