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株洲**家园延期交房的问题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29:49 阅读:1506
律师你好,我也是**家园的业主,**家园开发商与我签定的合同为2008年8月31日交房,可是拖延到2008年10月31日交房,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是套用株洲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关于对“关于申请**.**项目延期交房的请示”的批复函,**延期的理由是由于冰冻造成水管破裂特申请延期交房,该批复函于2008年6月10日签发,可我购房是在此日期之后,而且据我了解该楼盘在冰冻之时没有安装水管,是于冰冻后安装的,根据此情况我想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能否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与开发商追溯我的违约金呢?

最佳回答

典雅的信封

清脆的荷花

2026-06-05 17:29:49

如果你购买房屋所签订的合同的是在批复后签订,你当然是可以追讨违约金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忐忑的香水
    回复
    2026-06-05 17:29:49

    如果你购买房屋所签订的合同的是在批复后签订,你当然是可以追讨违约金的。

  • 务实的短靴
    回复
    2026-06-05 17:29:49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执行,承担违约责任。

  • 谦让的爆米花
    回复
    2026-06-05 17:29:49

    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一篇 以个人名义入股某个人独资公司的某个项目,如何签订合同

下一篇 我想请问一下,按照我的情况,我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交强险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