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公司欺诈后的利息是否能得到保护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16:46 阅读:8792
我们当地一个保险分公司为完成上级的任务,骗市民将钱存入其处,允诺利息按每月百分之1.5算(即存入10000元有150元利息),大概1年后增至每月百分之2,最后增至每月百分之3。保险公司以公司名义并向交了钱的市民开了借条,盖有公司公章,并且保险公司经理签了字(经理是法人代表)。之后,由于保险公司私自将市民的钱参与融资,资金链断裂,故没法向市民还钱,总数大约为3000万。出事后,该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决定下拨3000万来偿还市民,但是需要扣除市民之前取得的利息。即若某人两三年前存入10万,利息总计大概5万左右,那么他只能得到公司5万元的本金补偿。因为市民不知道保险公司背后参与一系列融资活动,而且当时保险公司也承诺只是借款。故市民不满,要求补偿当时存入的本金(即,已得利息不予归还给保险公司),现在请问,市民的要求合理吗?若上诉至法院的话,市民的请求能得到实现吗?

最佳回答

冷傲的百褶裙

无限的画板

2026-04-02 19:16:46

只要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部分应当得到给付。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热心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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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16:46

    只要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部分应当得到给付。

  • 务实的高山
    回复
    2026-04-02 19:16:46

    属于利用职权,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应该举报到检察院立案处理,市民的钱,最起码要得到本钱和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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