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从现在开始以后的医院费用,是否应该付此费用

司法 时间:2026-08-23 21:05:25 阅读:2238
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车撞了,为胸椎骨折,对方负全责。住院十多天后,肇事者未经伤者同意私自办理出院手续后通知伤者出院,现伤者(我方)拒绝出院,但医院要求伤者(我方)自付从现在开始以后的医院费用,请问: 我方是否应该付此费用?该怎么追讨此费用? 医院的做法是否合理?若出院,医院对我方有什么义务? 急盼赐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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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的小蜜蜂

含糊的蜗牛

2026-08-23 21:05:25

你好,如果病情还需住院治疗,肇事方不再付款,只有你自己先出钱治疗了。没有付费的,医院怎么会给你治疗呢。医院的做法不好厚诽。你治疗终结后,协商不成时,你可以把肇事者起诉到法院,追要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等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现实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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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21:05:25

    你好,如果病情还需住院治疗,肇事方不再付款,只有你自己先出钱治疗了。没有付费的,医院怎么会给你治疗呢。医院的做法不好厚诽。你治疗终结后,协商不成时,你可以把肇事者起诉到法院,追要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等等。

  • 悲凉的小土豆
    回复
    2026-08-23 21:05:25

    可以自行垫付医疗费,但是把相关票据收集好,将来伤情稳定后作伤残等级鉴定,一并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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