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从现在开始以后的医院费用,是否应该付此费用

司法 时间:2026-06-06 01:59:07 阅读:4962
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车撞了,为胸椎骨折,对方负全责。住院十多天后,肇事者未经伤者同意私自办理出院手续后通知伤者出院,现伤者(我方)拒绝出院,但医院要求伤者(我方)自付从现在开始以后的医院费用,请问: 我方是否应该付此费用?该怎么追讨此费用? 医院的做法是否合理?若出院,医院对我方有什么义务? 急盼赐复!谢谢!

最佳回答

霸气的棉花糖

不安的冰淇淋

2026-06-06 01:59:07

你好,如果病情还需住院治疗,肇事方不再付款,只有你自己先出钱治疗了。没有付费的,医院怎么会给你治疗呢。医院的做法不好厚诽。你治疗终结后,协商不成时,你可以把肇事者起诉到法院,追要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等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甜美的小天鹅
    回复
    2026-06-06 01:59:07

    你好,如果病情还需住院治疗,肇事方不再付款,只有你自己先出钱治疗了。没有付费的,医院怎么会给你治疗呢。医院的做法不好厚诽。你治疗终结后,协商不成时,你可以把肇事者起诉到法院,追要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等等。

  • 难过的含羞草
    回复
    2026-06-06 01:59:07

    可以自行垫付医疗费,但是把相关票据收集好,将来伤情稳定后作伤残等级鉴定,一并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支付。

上一篇 敲诈勒索案请求无罪辩护

下一篇 提交了一份医疗事故申请表后又要求私了请问什么时间提交的这份医疗事故申请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