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后的债务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7:16 阅读:5285
2008年2月,在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以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但是肇事者拒付剩下的款项,我在法援那里听说:在调解书生效的一年内,交警大队有义务帮助受害者追回剩余的款项!不知有这一说法吗?如果有这一说法,在交警大队不管的情况下可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吗?有什么期限吗?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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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的老虎

幽默的宝贝

2026-04-04 17:27:16

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不过你到可以到交警那儿试试。不行的话,建议立即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勤劳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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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27:16

    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不过你到可以到交警那儿试试。不行的话,建议立即起诉。

  • 秀丽的野狼
    回复
    2026-04-04 17:27:16

    没有这规定,如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处并强制执行。

  • 娇气的鸡翅
    回复
    2026-04-04 17:27:16

    应该拿调解起诉 肇事者,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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