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是属于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员工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0:44 阅读:8055
我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7月15-2011年10月14日,其中试用期是7月15至10月14日。到10月底的时候还没有转正,到了10月29号的时候,经理说公司决定不跟我续签合同了,理由是“不符合转正要求”并叫我30号办理好交接手续,就去人事部那里拿了一张交接表给我叫我办理交接。并且我30号回公司的时候,在上下班签到表的时候,前台已经标明我“离职”了,我就不明白去问人事部,人事部说是我经理跟他说我今天离职的。我多问了一句,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有帮我买医保那些吗?人事的回答是“试用期是没有的”。 现在我想咨询的是 1.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7月15-10月14,按合同上说,10月15后我已经是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了。但公司的说法就是,没有签订他们的转正说明,仍然是试用期员工。我知道如果是解雇正式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证明给我的,又或者需要补我一月人工的;但如果还是试用期的话,就什么都没有。那我现在究竟是试用期还是废试用期?我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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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亮的荷花

舒心的白云

2026-04-02 16:40:44

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在10月14日已满,如果公司认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应该举出证据,并在10月14日以前通知你.你的情况视为已通过试用期.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成就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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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0:44

    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在10月14日已满,如果公司认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应该举出证据,并在10月14日以前通知你.你的情况视为已通过试用期.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感性的世界
    回复
    2026-04-02 16:40:44

    你好!你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至于是否签定转正说明你都属于正式员工。试用期间公司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员工交纳社保。

  • 懦弱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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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0:44

    试用期也应缴纳保险。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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