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1:53 阅读:4799
小产权房(婚后房)原本是本人的名字,后经被告改为他的名字(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既然小产权房不能分割,那本人如何最大限度争取到属于本人的利益? 1 如购买价值10万元(单位产权50%),本人能分得多少钱。 2 离婚后本人是否仍有居住的权力? 3 离婚后本是否仍有支配这所房子的权力?(证上已不是本人的名字) 4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改回为本人的名字? ( 本人已有另外一套住房,只是需给了对方现金补偿)

最佳回答

慈祥的微笑

淡淡的啤酒

2026-04-02 18:31:53

按该房屋实际购买价格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不要该房产,则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按转让价分割,夫妻各得百分之五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陶醉的银耳汤
    回复
    2026-04-02 18:31:53

    按该房屋实际购买价格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不要该房产,则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按转让价分割,夫妻各得百分之五十。

上一篇 婚前个人房产公证为婚后共有财产有效吗

下一篇 非法侵占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