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按照鉴定结果,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7 03:05:48 阅读:4076
2008年元月20号因肠梗阻在龙潭中心医院做手术后引起肠瘘。后转到湘雅二医院治疗一个月,病情得到控制,但肠瘘没有得到好转,出院遗嘱六个月后再次手术。后回龙潭中心医院治疗,回医院期间经常有痛疼,病情时好时坏。于同年9月8号再次入住湘雅医院,经过治疗,还是出现了肠瘘。现在病情没有好转。在这期间我们做了医疗事故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先后几次住院费用先有龙潭中心医院支付。现在他们医院看病情没什么好转,想跟我们家属一次性了解。

最佳回答

调皮的小懒猪

强健的御姐

2026-04-07 03:05:48

医院能够做到免费治疗 但是很难 支付患者与家属更多的费用,尽可能多进行积极治疗 ,要求他们 邀请 其他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尽快康复后再打官司为是,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潇洒的魔镜
    回复
    2026-04-07 03:05:48

    医院能够做到免费治疗 但是很难 支付患者与家属更多的费用,尽可能多进行积极治疗 ,要求他们 邀请 其他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尽快康复后再打官司为是,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 缥缈的夕阳
    回复
    2026-04-07 03:05:48

    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与对方协商

上一篇 是否属程序违法,除名能不能生效

下一篇 无理解雇咨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