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因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协议上书:说他是共有人,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请求法律支持

司法 时间:2026-10-22 10:20:13 阅读:5042
律师 您好! 现将详细情况描述于下请给予帮助,谢谢! 1999年由于国家最后一批福利分房我与前夫急速结婚,婚后凭结婚证领到一三房二厅住房。半年后因感情不合离婚,该房当时未作处理,离婚协议上书:“无子女,无财产”离婚证财产处理栏上书:“无”。现我欲卖该房,可产权中心需前夫签字认可,说他是共有人,现前夫欲与我分享该房产权,前夫的要求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请求法律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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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煎饼

贪玩的海燕

2026-10-22 10:20:13

你好! 该房屋是用的谁的名字?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无限的可乐
    回复
    2026-10-22 10:20:13

    你好!该房屋是用的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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