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6-05 18:35:19 阅读:8829
我是08年的应届毕业生,于七月份被招聘到襄樊机车厂(国有企业)工作,见习期一年,现在过了2个月,还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当初签了三方协议,想离职,但是单位要求支付6000元违约金,两千是安家费,两千罚款,两千协议违约金,档案已近被他们扣了,户口已落,想走走不了 该怎么解决啊,真的要支付六千的违约金么?直接走人了,档案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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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炫的中心

魔幻的电话

2026-06-05 18:35:19

你只是见习,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有何权利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何况就算你是他们的正式员工,约定这种违约金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正直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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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35:19

    你只是见习,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有何权利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何况就算你是他们的正式员工,约定这种违约金也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大方的橘子
    回复
    2026-06-05 18:35:19

    你好!你指的见习期是什么?实习期吗?你是否违约,你们单位无权扣留你的档案以及户口。

  • 醉熏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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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35:19

    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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