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疑问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21:15 阅读:9612
劳动者从1995年工作至2008年底合同到期,请问各位专业律师; 如果不再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补偿怎样计算? 如果单位规章制度及合同对劳动者不利,并就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但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请问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吗? 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请问是否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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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方盒

沉静的纸鹤

2026-04-04 18:21:15

有补偿,12个月工资,可以要求签订,只要是因法定情形解除的就能有经济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寂寞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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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21:15

    有补偿,12个月工资,可以要求签订,只要是因法定情形解除的就能有经济补偿。

  • 自然的雪糕
    回复
    2026-04-04 18:21:15

    如果不再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规章制度及合同对劳动者不利,并就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但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才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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