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交通事故,现在能否再要求对方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38:58 阅读:6842
我在四年前发生一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我的左腿高位截肢,当时他们就赔给我一万多元钱的伤残和肢体费,我今年要去换肢体,可问一下换肢体费要一万多元,请问我现在还能否去要求他们再赔偿给我肢体费用?

最佳回答

殷勤的百褶裙

暴躁的白猫

2026-04-02 20:38:58

如果当时你们没有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那么只要是因为事故而新发生的医疗费你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初步判断,你可以要求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默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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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58

    如果当时你们没有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那么只要是因为事故而新发生的医疗费你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初步判断,你可以要求赔偿。

  • 活力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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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58

    恐怕已过诉讼时效。但如果你上一次是通过法院判决,而判决书上又写明以后你有权向对方主张后续治疗费的,另当别论。

  • 专一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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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58

    对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认为是无法预知的费用,你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其承担。

  • 深情的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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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58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除非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

  • 陶醉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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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58

    可以诉讼,因为是因同一事故所造成,且此换肢时间是个人不能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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