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劳动合同方面的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19:15 阅读:5531
律师您好!我弟至今在一家五金厂工作了11年(岗位是月薪的管工),自劳动合同法出台才于去年底与厂方签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但我弟在昨天获厂方口头通知降为计件工人,如要即辞即走就扣200元为违约金。请问这是否厂方违反合同在先,我弟能否争取赔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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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迟到的夏天

风中的野狼

2026-06-05 17:19:15

可以厂方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可爱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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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7:19:15

    可以厂方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 殷勤的舞蹈
    回复
    2026-06-05 17:19:15

    当然可以,如您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5915859166,qq:435091713,广州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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