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劳动法八十七条给予赔偿金呢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58:33 阅读:1989
我们是一家台湾公司在北京的驻京点,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有三个员工。公司与我签定的合同到2010年6月17号到期,我2007年6月18号入职,今天早上通知我这个月底离职,一个同事留守北京,一个同事派往另一个城市常驻。公司比较正规,社保的四险一金都正常缴纳。公司愿意按照劳动法四十七条给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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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皮的红牛

强健的手套

2026-04-02 18:58:33

你好! 可以给予补偿! 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炙热的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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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58:33

    你好!可以给予补偿!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 鲤鱼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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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58:33

    应依法支付补偿金。

  • 诚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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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58:33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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