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劳动法八十七条给予赔偿金呢

司法 时间:2026-08-23 10:03:08 阅读:1192
我们是一家台湾公司在北京的驻京点,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有三个员工。公司与我签定的合同到2010年6月17号到期,我2007年6月18号入职,今天早上通知我这个月底离职,一个同事留守北京,一个同事派往另一个城市常驻。公司比较正规,社保的四险一金都正常缴纳。公司愿意按照劳动法四十七条给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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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的翅膀

过时的哑铃

2026-08-23 10:03:08

你好! 可以给予补偿! 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雪白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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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03:08

    你好!可以给予补偿!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 直率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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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03:08

    应依法支付补偿金。

  • 义气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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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03:08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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