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解除劳动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8-23 05:02:49 阅读:2457
我父亲今年51岁,在某公司工作8年了.职务是管理人员,于今年6月上旬接公司口头通知休假一段时间,但工资与福利不变,可该公司至今仍分文未付(社保该公司有按时交纳),在10月14日突然接到公司董事来电要求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如何索赔?可以得到那些方面赔偿?

最佳回答

深情的小白菜

俊秀的香菇

2026-08-23 05:02:49

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清秀的香氛
    回复
    2026-08-23 05:02:49

    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 粗暴的刺猬
    回复
    2026-08-23 05:02:49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无心的身影
    回复
    2026-08-23 05:02:49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上一篇 我还能要回地吗

下一篇 我哥因木材生意与钟某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