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解除劳动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5:39 阅读:1312
我父亲今年51岁,在某公司工作8年了.职务是管理人员,于今年6月上旬接公司口头通知休假一段时间,但工资与福利不变,可该公司至今仍分文未付(社保该公司有按时交纳),在10月14日突然接到公司董事来电要求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如何索赔?可以得到那些方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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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15:39

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无辜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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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39

    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

  • 甜蜜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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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39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痴情的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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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39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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