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为违法了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52:35 阅读:9554
我是广州市XX建设有限公司(私企)员工,从2007年5月份入职工作至今工作16个月。其间公司因各种理由没有与所有员工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现本人想离职上述公司和追讨《合同法内》规定有效的赔偿。请问我面临的处境受法律保护吗?我应该使用怎样合法的手段去追讨赔偿,要提供怎样的证据。使用怎样的离职方式更合适、更有法律保障。

最佳回答

含糊的帽子

认真的滑板

2026-04-02 18:52:35

你这种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08年以后的双倍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单纯的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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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52:35

    你这种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08年以后的双倍工资!

  • 干净的玉米
    回复
    2026-04-02 18:52:35

    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牌也可以。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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