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关系是否能得到补偿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6:32 阅读:539
我在一个合资企业工作,05年公司和令一外商合作注册了新公司,我被任命新公司生产部经理今年,前公司无法经营进行清算,经交涉05年前工龄给与补偿,05年后劳动关系从05年以转人新公司,这3年我一直还管着前公司的一些工作,也就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两公司同一个总经理,财务部,出口部,并每月从新公司提7000元管理费,给前公司有观人员补贴,我在新公司生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电力完全负责。除出口,钱不管外。心里很不平衡。50有另的人又不好跳槽,是否有合理的方法对这3年与前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讨回补偿或工资,在这里请求各位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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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抽屉

繁荣的大神

2026-04-02 19:36:32

你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畅快的咖啡
    回复
    2026-04-02 19:36:32

    你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 调皮的路灯
    回复
    2026-04-02 19:36:32

    如果要求补偿则对后一公司将来则无法要求补偿,对工资这一块既然做了额外的事应给一些补助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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