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的工厂用工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44:32 阅读:7158
深圳有一橡胶制品厂,现在要搞改革。具体是这样的: 其中一个部门(毛边)的员工原先只要完成其毛边工作就行了,而现在改革成还须要完成原先下一制程的工作(即检修),也就是说,现在工厂改革成把原先需要两个人做的事现在让一个人做。现有一员工,原一直在做毛边,人到中年视力也不是很好,但是现在她牵涉到做检修这块原先不需要做的工作(做检修是要视力相当好)此类工种在那家厂是计件制。如果这样的话在那家工厂干活的话根本挣不到钱。她在那家橡胶制品厂有5-6年的工龄。这样的变更工作种类,让一些人做根本做不了的事。 请问:该橡胶制品厂是不是变向的辞退老员工,逼着员工自己走?这类情况有没有违反劳动法?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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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的橘子

不安的含羞草

2026-04-02 20:44:32

属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年轻的钢笔
    回复
    2026-04-02 20:44:32

    属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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