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邻民居建锅炉,居民深受其害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32:41 阅读:9268
我是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的居民,05年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承诺小区冬季取暖是由宣化酒厂提供蒸汽,再由小区的一个热交换站进行供热取暖。虽然交换站在楼距仅25米的两楼之间,距最近的居民楼不足15米。但考虑到热交换站没什么污染,我们还是买了现在的房子。 2007年冬季,小区物业按照协议对小区供暧,居民还基本比较满意。 日前,小区物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在原换热站的基础上,要新建一个8吨的燃煤取暖锅炉,虽然经居民的百般阻挠,但物业找来一批身份不明的社会人员,强行安装了锅炉,居民只能是敢怒不敢言。而居民找房管局和规划局,他们承认锅炉是违章建筑,但互相推诿,并不进行纠正,任其施工。 锅炉建成后,随后会在居民楼前堆放燃煤和炉渣,并造成噪声污染。 我想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办?他们是否侵犯了我们的物业相邻权,是否侵犯了我们的生存权?对于物业的违章建筑我们该怎么办?对于政府部门的麻木不仁,职能部门的不做为我们又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们,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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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2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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