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妈妈帮我买了套房子,问1.我没有经济来源不可能给予报酬,该不该给报酬?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6:07 阅读:7165
婚前妈妈帮我买了套房子,每月还在还房代,我和女友都没有正当工作,因为相爱于2008.06.08结婚.结婚后女方生活得不到满足,俩人常为经济捆饶,再经济上产生纠纷.感情破裂.无法在生活下去.从2008.06.12号开始到现在打架俩次,分居俩次,现在仍处于分居状态中.我想离婚,女方想索取报酬. 问1.我没有经济来源不可能给予报酬,该不该给报酬? 2.我想离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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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孤独的小刺猬

清爽的柠檬

2026-04-04 21:26:07

离婚不存在给付对方报酬的问题;只是你妈妈帮买的房子,要看是否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就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你想离婚,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活泼的大炮
    回复
    2026-04-04 21:26:07

    离婚不存在给付对方报酬的问题;只是你妈妈帮买的房子,要看是否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就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你想离婚,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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