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6:40 阅读:4279
我是一名私企员工,签的合同期到2011年,今年9月8号递交辞职书,到10月23号,交接完毕,总经理在《辞职审批表》上签了字,临走单位问我要违约金,并且拖欠一个月工资。 请问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还能否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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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的网络

慈祥的钥匙

2026-04-02 20:16:40

不应支付,可以要回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典雅的柚子
    回复
    2026-04-02 20:16:40

    不应支付,可以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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