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在大陆汽车运输公司工作并已经签定劳务合同,公司于1999年派我到香港粤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但是今年香港公司于8月份无故辞退我

司法 时间:2026-04-07 10:56:10 阅读:3048
你好,我于1995年在大陆汽车运输公司工作并已经签定劳务合同,公司于1999年派我到香港粤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但是今年香港公司于8月份无故辞退我,大陆公司与香港公司签定了人才派遣合同,香港公司并无跟我签合同.但是出粮是香港公司出粮.

最佳回答

粗犷的项链

正直的钻石

2026-04-07 10:56:10

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你应该向派遣单位要求赔偿,用工单位也就是香港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个性的凉面
    回复
    2026-04-07 10:56:10

    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你应该向派遣单位要求赔偿,用工单位也就是香港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篇 该合同是否有效

下一篇 请问:国家财政拨款工资,经过私人企业发放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