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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时间:2026-04-02 20:38:45 阅读:2354
2008。9。25晚9点左右我哥来到我家。进门就摔东西。打我。这时我兄弟来了。我哥把我家菜 *** 拿出来放到桌子上。说:我把你打了,你有本事拿 *** 砍我呀。我兄弟看情况不对就把我拉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我俩回来了。家里乱七八糟。菜 *** 也不见了,我想肯定是他拿走的。于是我就他家去问他要 *** ,谁知进门就砍我,我随手拿了个热水瓶,我俩打了起来,结果他把我打伤了,右臂骨折,手上缝了30针左右。他用的是我的 *** 。我看病花了八千块 。

最佳回答

明理的小土豆

细腻的耳机

2026-04-02 20:38:45

已经构成重伤害,属公诉案件。如果他有悔改之意,可协商给你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信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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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38:45

    已经构成重伤害,属公诉案件。如果他有悔改之意,可协商给你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 外向的白猫
    回复
    2026-04-02 20:38:45

    如伤残鉴定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属公诉案件,你要报警,有公安处理。赔你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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