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对法院两份生效的法律文书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34:34 阅读:5800
我于2000年通过朋友介绍与原告达成借款合同,原告借给我5万元,为期一个月,我用自己的一辆轿车做抵押.后经公证处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原告与我的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依据(民诉法)第218条规定已向原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郊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的申请,本案进入了执行程序,经过执行,原告放弃了债权,自行撤回了申请,郊区法院依法下达了终结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下达后,双方均无异议,该裁定书生效. 时隔不到半年,原告又以同一理由向郊区法院重新提起诉讼,郊区法院又受理了本案,并下达了判决书.然后我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上诉,可中级人民法院却维持原判。《在法院受理期间原告自行将我的抵押物做了处理,没有经过当事人和法院就擅自做出了处理》 我矛盾重重,一份是终结执行裁定书,一份是判决书,我应该相信那一份,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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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的美女

2026-04-04 18:34:34

终结执行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判决书是有效的,但你可以原告擅自处理抵押物起诉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纯情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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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34:34

    终结执行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判决书是有效的,但你可以原告擅自处理抵押物起诉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彩色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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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34:34

    执行终结时,对方表示放弃债权了,你有证据证明吗?原告当时放弃债权的原因是什么?

  • 清脆的八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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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34:34

    法院的审理违反了一事不再审原则.你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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