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拿回全额所欠公司,是否能到一些相关的补偿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49:57 阅读:1814
我于当日与公司协商好辞职,尚有18天的工资未结算(底薪+提成)共计1400多,当时约定10月底再过公司拿钱。由于当时没有细想,到时过公司是否能拿到钱,所以就没有在意。是这样,我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公司一直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时间,而且不是纯属个人休息时间,那两天要盘点,要对账。每天的工作时间9点-21点,没有星期天可言,也没有所谓的加班工资。公司没有帮我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障金,公司所有的员工也都没有,还有公司规定要压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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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详的鞋子

温婉的芒果

2026-04-04 21:49:57

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二是超时加班,且没有明确加班费;三是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四是扣压工资也是违法行为;建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时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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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49:57

    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二是超时加班,且没有明确加班费;三是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四是扣压工资也是违法行为;建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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