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对方主要责任,责任认定上也是肇事逃逸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4:51 阅读:2847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父亲是去年12月份出的车祸,是天津蓟县的一辆拉砂石料的翻斗车,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个人,到现在事情还没有解决,责任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是次要责任。经过法院的调解,司机一方给了我们5万块钱,刑事这一部分就结束了,告诉我们可以再追究车主的民事责任,可是从始至终车主一方就是胡搅蛮缠,给我们打骚扰电话,打恐吓电话等等,而且他的车没有保险。 在出事的当时司机给车主打了电话,车主告诉司机让他逃跑,他也跑了,一个月后他去交警支队自首的,这方面司机可以作证,责任认定上也是肇事逃逸。11月11号法院就要对民事这部分开庭了,我想请问您一下,车主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还有,车主方曾说过要起诉我们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事情,而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想请问您我们现在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这么长时间没解决,是他们胡搅蛮缠总是不想给我们相应的经济损失,不是我们要多少钱他们接受不了啊!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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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豌豆

英俊的太阳

2026-04-02 18:24:51

不构成犯罪; 可以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