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补偿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08:24 阅读:917
98年我家买了地基准备做房子,在进行审批的时候,因为土壤结构和美观等因素,相关单位要求我们必须做三层,而当时我们家没有能力做三层,只能做两层,而当时我的小姨家住的是平房,也想住楼房。这样,我们商量好,小姨以低于市价的价格给我们钱,房子在做的工程中都是我们家包办,做好后我们住下面的一楼和二楼,小姨住三楼。当时双方并未对以后的分配问题有什么协议,房产证上也是我们家的名字。 现在小姨家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可是还是住在我们家,我们想收回三楼,提出补偿一定数量的钱,此时小姨提出的数额我们不能接受。请问我们可不可起诉,如果提请诉讼,我们应该怎样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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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刺猬

耍酷的小兔子

2026-04-04 18:08:24

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