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56:23 阅读:2078
简要描述:一校外人员B与校内学生A发生单车相撞,事后B受伤。 事发描述: 事发地点为十字路口,路口无交通灯和路灯。雨天。A自西向东行驶,B自南向北从坡上驶下。在B下坡时,B没有从下坡路面的右侧驶下,直接从左侧路道以较快速度向下行驶。由于B车速度较快,且从左侧路道驶下,事发突然,B车车头撞到A车后车轮部位。 交警快速责任认定: 交警在没有现场勘察的条件下,在伤者B伤情未明时,直接到医院下达责任认定书。责任书认为,A车无按规定让右侧的B车先行,A须负全部责任。 跪求律师先生、女士解决一下疑问: (1)如重新勘察,双方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孰轻孰重?(2)在交警没有到现场勘察和当时雨天、无路灯、交通灯等条件下,B车头撞到A单车后车轮等事实下,做出“A无按规定让右侧的车先行”事故原因是否成立?(3)校方没有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内,路口处又没有设无路灯,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佳回答

正直的煎蛋

呆萌的电灯胆

2026-04-02 17:56:23

可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诉要求重新认定双方责任;双方在校内发生事故(参照交通事故处理),学校应酌情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冷酷的学姐
    回复
    2026-04-02 17:56:23

    可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诉要求重新认定双方责任;双方在校内发生事故(参照交通事故处理),学校应酌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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