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是:合伙的工厂亏损停产5年.我的几名合伙人串通逃避合伙债务.致使法院冻结我的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9:41 阅读:1254
起源是:合伙的工厂亏损停产5年.我的几名合伙人串通逃避合伙债务.致使法院冻结我的工资. 按照最高院的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第56条.合伙人互相串通逃避合伙债务的除应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外,还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规定处理.即:消除危险.但是他们现在避我不见.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未参与经营,按照最高院的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第47条: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请问我是否可以减少债务负担.

最佳回答

彩色的柚子

还单身的白昼

2026-04-04 21:29:41

当然可以,主要还是要依靠合伙协议。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活力的魔镜
    回复
    2026-04-04 21:29:41

    当然可以,主要还是要依靠合伙协议。

  • 单纯的舞蹈
    回复
    2026-04-04 21:29:41

    你可凭合伙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上一篇 补偿款分配纠纷

下一篇 父母干涉我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