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减免债务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7:24 阅读:7759
我朋友编造了一份虚假购房合同,以此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信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按贷款要求找了贷款担保人,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还,分10年还清,可他并没有用贷款买房,而是将资金炒了股票,截止目前已扣还1万,尚有9万元未还,并且还借了别人的钱,现在10万元已所剩无几。现今借款人出了意外死亡了,留下妻子和一个两岁的孩子,家中还有两个年近七十的父母无人赡养。私人借款连同住房公积金贷款近15万元,请教各位专家,做为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不是可以优先清偿私人借款,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不足部分予以免除,以确保家人维持正常的生活,看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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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跳跳糖

粗犷的豌豆

2026-04-02 18:27:24

银行借款和私人借款在法律上是同等受保护的。所有债权人均可起诉其继承人及债务保证人要求偿还。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靓丽的硬币
    回复
    2026-04-02 18:27:24

    银行借款和私人借款在法律上是同等受保护的。所有债权人均可起诉其继承人及债务保证人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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