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39:54 阅读:8784
尊敬的律师: 我有个所为挪用公款的案子请您帮忙。 在任经理期间,经4人商定,用5万元公司款给公司作笔海货生意,因操作问题,款落入他人之手。 案发时,我们已追讨回3.2万元。检察院在没有找到另2个当事人,同时毁弃我提供副经理证明此笔款是集体商定的证明信的情况下,将我诉至法院。 法院判我3年缓刑3年,上级法院两次驳回我的申诉请求。申诉到最高法院不见回音。多次要检察院给出一丢失证明的证明也无结果。 我已60多岁了,还不能正常退休。请您在百忙中能不能帮我一把!!是否把材料寄给您,请回复。

最佳回答

多情的蛋挞

单身的飞鸟

2026-04-02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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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无语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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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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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魁梧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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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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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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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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