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过了,不交你给我发票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21:20:29 阅读:5324
律师你好: 我父亲是一名村电工,在一次收电费过程,朱某某以核对电费帐单将收费发票取走,后电费迟迟不交,说:已经交过了,不交你给我发票吗。(有一人可证明此事) 一次相遇问及电费事,他不但不承认,而且招集自已妻子及侄子,侄媳对我父母进行殴打,并趁乱将我母亲金耳环抢走,后经公安局鉴定我父母均为轻伤。(他以前因为偷电被罚4000元,他公开说要从我父亲身上要回来。)现在当地派出所却以治安案件,还要处罚我母亲。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是否可告他们故意伤害罪,处理结果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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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1:20:29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父母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对方行凶的人,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你收电费的问题,只要有证据证明其并未付钱,就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电费,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典雅的衬衫
    回复
    2026-06-05 21:20:29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父母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对方行凶的人,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你收电费的问题,只要有证据证明其并未付钱,就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电费,

  • 认真的御姐
    回复
    2026-06-05 21:20:29

    去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报案

  • 细心的大雁
    回复
    2026-06-05 21:20:29

    你可以去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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