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过了,不交你给我发票吗
律师你好:
我父亲是一名村电工,在一次收电费过程,朱某某以核对电费帐单将收费发票取走,后电费迟迟不交,说:已经交过了,不交你给我发票吗。(有一人可证明此事)
一次相遇问及电费事,他不但不承认,而且招集自已妻子及侄子,侄媳对我父母进行殴打,并趁乱将我母亲金耳环抢走,后经公安局鉴定我父母均为轻伤。(他以前因为偷电被罚4000元,他公开说要从我父亲身上要回来。)现在当地派出所却以治安案件,还要处罚我母亲。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是否可告他们故意伤害罪,处理结果会是怎样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