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把事情处理过了,然后给我要钱`说不给就打,把对方打伤了,这样的事应该事谁责任大?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32:18 阅读:3770
事发时间: 2008年10月17日 事发地点: 安阳市技师学校 事发经过: 上午与同学发生口角,学校把事情处理过了,已经和解,但是中午对方找人打我,然后给我要钱`说不给就打,好多人都在学校门口堵我,我没办法,只好找了几个人,没想到双方打了起来,把对方打伤了, 这样的事应该事谁责任大? 应该怎么处理? 我该怎么办? 谁能帮下我啊,继续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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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丝袜

飘逸的蜡烛

2026-04-04 18:32:18

不知道你们把对方伤成什么程度?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就能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如果不严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范畴。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愤怒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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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32:18

    不知道你们把对方伤成什么程度?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就能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如果不严重,属于的范畴。

  • 动听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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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32:18

    首先看对方伤情如何,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将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伤以下,最多属于治安案件,重的话罚款拘留,但如果都是学生也许学校会内部解决,但治疗费可定要付!至于别人先去堵你,只能作为处理时的从轻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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