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相克扣工伤职工待遇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0:12 阅读:3697
我公司在2004年工资改革中,将原来的级别工资划分成了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并且规定工伤不享受绩效工资.这明显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在受伤以前在上班,他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按照前面法律的规定,他受伤后的工资待遇应该包括绩效工资.所以企业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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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10:12

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