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50:26 阅读:3761
请问: 我家房屋拆迁,开发商在《安置还房协议》中提到,如果一年半没有还房,就赔赔偿违约金三万元整~那么这起始时间是不是从签合同的那一天算?还有就是是不是到了一年半后(哪怕只是过一天)就可以让开发商支付那三万元?那么支付了三万元的违约金后是不是可以不交房?我怕开发商钻字眼,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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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的高跟鞋

称心的方盒

2026-08-23 12:50:26

应该是从签合同的那一天算,支付了三万元的违约金后仍然要交房。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专一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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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50:26

    应该是从签合同的那一天算,支付了三万元的违约金后仍然要交房。

  • 害羞的小笼包
    回复
    2026-08-23 12:50:26

    只要拆迁人到期未将房屋还给你们,你们可以按合同约定追讨违约金.

  • 发嗲的老鼠
    回复
    2026-08-23 12:50:26

    从签合同那天起算,支付违约金后仍然要交房。

  • 难过的秋天
    回复
    2026-08-23 12:50:26

    可要违约金,房子还是要交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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