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高人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6-05 22:20:31 阅读:5910
乙与甲合办了一个厂子,分别出资,没有书面协议,有营业执照;另外,在厂子的旁边,乙又独资办了一个厂子,没有执照;乙又与丙、丁合资办了一个厂子。三个厂子在一起。2006年修高速路需征用三个厂子的土地,乙、丙、丁三人便委托甲负责办理赔偿事宜。甲实际领款65万元,却告诉乙三人领了26万元。四人将这26万元分割后,后发现实际赔偿额,便向甲索要,甲不给。问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最佳回答

俭朴的战斗机

负责的铅笔

2026-06-05 22:20:31

构成!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尊敬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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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2:20:32

    构成!

  • 淡定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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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2:20:32

    接到短信了 既然知道电话 似乎应该电话咨询吧 请给律师起码的尊重

  • 可靠的世界
    回复
    2026-06-05 22:20:32

    假如构成的话,那他侵占的数额是多少。对另外两个他没股份参与的厂子的赔偿款的数额的侵占也包括在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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