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工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20:41 阅读:948
我于6月15号在**电子有限公司上班,当时其负责人承诺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是底薪500加1000奖金的标准。试用期后在同等基础上加底薪。至今到该公司上班已有2月。每天工作一般是8.9小时,有时还要加班通宵,从未放假休息过。该公司一般是每月的8号发工资,我8月13号才领,但是其负责人只给了我试用期500元的工资,第二个月也只有1200元,加班费没有。而且一直没有与我签定书面合同.该公司还只成立了2年,许多规章制度都不完善. 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有些什么证据去劳动局告他,只有工资条行不行.扣的工资能不能要回来,加班费和没有签合同的罚金该怎么要? 谢谢

最佳回答

怕孤单的小猫咪

优雅的早晨

2026-04-06 22:20:41

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加班费,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带上你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就行了。 杨帆律师 13415992599 今久律师所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友好的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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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20:41

    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加班费,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带上你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就行了。杨帆律师 13415992599 今久律师所

  • 简单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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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20:41

    工作证、考勤卡公司里所有人都没有工资条就是领钱的时候在会计那里签的字,在会计那里

  • 羞涩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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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20:41

    合同中工资是实际领的两倍,这有什么坏处么?实际2000,合同中4000。不知道是不是粗心。现在还有违约金么?和工资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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