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到工资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06:21:24 阅读:9064
我跟朋友于2008年7月27日在天福茗茶打工,之前过了三天无薪试用期,由于承受不了一天13个多小时的长时间工作,于8月8日临时提出辞职,店长拒绝支付我们这十几天的工资,我们没签什么合同,也没什么证据我们在那儿工作过,请问我们有权拿到这些天的工资吗?如果能我该怎么去争取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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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06:21:24

建议你找该单位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并要求工资报酬。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自觉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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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4

    建议你找该单位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并要求工资报酬。

  • 温暖的白猫
    回复
    2026-08-23 06:21:24

    你们可以要到这几天的工资,建议到 当地劳动部门寻求帮助

  • 伶俐的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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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4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矮小的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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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4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 优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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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4

    哦,谢谢

  • 眼睛大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8-23 06:21:24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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