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请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6:14 阅读:6334
以前我爸与梁某合作承包工程,盈亏每人各承担一半,由于前几年钢筋等原来材料上涨,导致亏损几十万,因为以前钱由我爸管理,各种支出都是由双方签字认可,现在梁某转行了,大家都散了,帐目上有-18万都是由我爸单方垫付的。最近以前的木工承包方得不到梁某的签字,将我爸和我告上法庭(我以前是在他们那里帮忙管理的,每个月1000元以下工资,木工的工程量是我结的,有我的签字,但只写上工程量数目,没写金额),要我们承担全部欠款,请问这合理吗?(我们家全部收入都在这些工程里,现在已经单方垫下18万了,已经**力再承担全部欠款,只希望仅承担我们应付的一半欠款) 原告明知我只是帮忙管理的,却说我是欠他7万多钱,害的我在朋友邻居面前抬不起头,和老婆吵架,如果我有证据证明我不是承包者,我可不可以反告原告?

最佳回答

义气的项链

谨慎的鸡翅

2026-04-04 17:26:14

要你父亲承担全部欠款,你们可以要求追加梁某。 你只是帮忙管理的, 说清楚情况, 法院会考虑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难过的黄豆
    回复
    2026-04-04 17:26:14

    要你父亲承担全部欠款,你们可以要求追加梁某。 你只是帮忙管理的, 说清楚情况, 法院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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