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求助大师!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41:36 阅读:7360
婚姻诉讼中,第一次只要无过错的被告方坚持不离一般会判为不离,但事隔六个月的第二次起诉中会判离。被告方在第二次起诉中如果仍然坚持原有的主张(认为感情没有破裂,加上不能舍弃家庭和承担离后的彷徨等诸多原因而选择不离),而没有预想会判离的情况下,被告方代理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在举证期限内给被告方举证,而导致后面判离时的财产分割中,不能判定原告为过错方,从而使被告方在合法权益方面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方该怎样保持自己的权利和挽回因被告方代理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在举证期限内给被告方举证,而导致后面判离时的财产分割中,不能判定原告为过错方,从而使被告方在合法权益方面受到的损失。另外被告方说可申请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从而想法补救,真的是这样么?那怎样才符合"申请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呢?

最佳回答

殷勤的导师

等待的樱桃

2026-04-04 21:41:36

1、根据相关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2、从法律上讲,是否转为普通程序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但从实际上讲却涉及很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温暖的高山
    回复
    2026-04-04 21:41:36

    1、根据相关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2、从法律上讲,是否转为普通程序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但从实际上讲却涉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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