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女方过错该如何取证?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3:31 阅读:7191
我老婆有了外遇,我仅有的证据就是她们联系的电话清单(一天30余条短信和每天都通有电话) 请问,只凭电话清单能证明我老婆是过错方吗? 离婚时的财产对我来说不重要,我只想要我的孩子! 我该如何取证,才能证明她是过错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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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的河马

欢喜的小蚂蚁

2026-04-02 18:33:31

建议委托律师操作吧,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和诉讼策略,网上咨询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彩色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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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建议委托律师操作吧,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和诉讼策略,网上咨询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 温暖的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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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1、仅仅是短信和通话的清单,不能达到婚姻法要求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标准。2、既然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我建议直接起诉至法院离婚就是,可要求孩子归你抚养并由对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如你想达到由你抚养孩子并在财产分割上对你有利,建议委托有经验有律师办理。

  • 冷酷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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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想抚养孩子要找抚养孩子对你更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婚外情的存在不一定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利。

  • 娇气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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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想要抚养孩子,必须要证明你更适合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 暴躁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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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电话记录不能说明什么,争取抚养权,你就要证明你抚养孩子条件优于女方

  • 儒雅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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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3:31

    我该怎么办啊,谁能帮帮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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