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妻索要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法院支持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59:04 阅读:5947
我2003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前妻分了一套房子和拿了一部分现金。当时离婚协议上写明小孩由我抚养,她不承担任何费用。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自始至终都是由我一个人承担的。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小孩的成长,现在小孩即将升入初中,教育费、生活费等等费用也相当的高,我在私营企业打工收入也有限,她也有收入来源。请问向法院起诉她向她索要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法院能支持吗?

最佳回答

光亮的钢笔

超帅的小蘑菇

2026-06-05 17:59:04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支持的

最新回答共有12条回答

  • 单薄的柜子
    回复
    2026-06-05 17:59:04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支持的

  • 喜悦的草莓
    回复
    2026-06-05 17:59:04

    1、以你的名义起诉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是绝对不得行的。2、只能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将女方列为被告。3、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紧张的凉面
    回复
    2026-06-05 17:59:04

    可以小孩的名义起诉要求女方给付扶养费。

  • 坦率的玉米
    回复
    2026-06-05 17:59:04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法院肯定会支持的。

  • 天真的花瓣
    回复
    2026-06-05 17:59:04

    离婚后双方对小孩有法定的抚养责任。

  • 自由的黑夜
    回复
    2026-06-05 17:59:04

    你可以以孩子名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

  • 难过的溪流
    回复
    2026-06-05 17:59:04

    你好!可以获得支持的。

  • 端庄的枫叶
    回复
    2026-06-05 17:59:04

    能支持,放心的起诉吧

  • 美好的心锁
    回复
    2026-06-05 17:59:04

    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上一篇 请帮帮可怜的她急!

下一篇 请问工资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