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属房的“所有权”问题及其他补充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34:07 阅读:889
关于附属房的“所有权”问题及其他--补充 上述问题中乙方是指我。 这样说吧,就房子来说,房子归我的证据比较充足,他们可能会败诉。因此,他们就房屋是否非法的问题上找事,不想让法院受理、或驳回。从而他继续占有。如果房屋属于池子的附属物,就应该认可对吗?。如果用“该池子的附属物”就应该不算非法对吗?律师说应该用“该池子的附属物”,但他们说“镇池子的合同里没有写房子,所以房子算非法,非法就谈不上所有权,要所有权就驳回或不受理”。他们这样说对吗?那我的房子怎么能要回来? 池子有镇里的合同,但合同里面没有写房子,因为这里的房子属于村里管,池子属于镇里管。两下管的。现在我有村里的证明,证明房子是我的算吗?但应该用什么词语来写属于我的房子呢?不能用所有权,应该用什么词? 养殖这行,有养植池就必须要有住的房子啊,不然怎么看啊,这里的所有养殖户都一样有房子的,难道都属于非法了。 主要想解决的问题是: 应该用什么词语来写属于我的房子呢?不能用所有权,应该用什么词? 应该用什么词语来写属于我的房子呢?不能用所有权,应该用什么词? 敬请法官明示。

最佳回答

过时的灰狼

英勇的牛排

2026-04-04 18:34:07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缥缈的唇膏
    回复
    2026-04-04 18:34:07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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