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颁布前订立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合同订立于2006年7月,为期三年,到2009年7月,我现在(2008年7月)要提交辞呈,但公司与应届毕业生有个补充协议(社会招聘没有这个协议):1 合同期内,要缴纳赔偿金 = 未履行的的合同期限月数*30000/36月),也就是我要交12*30000/36 = 10000元;2 还要支付公司培训费用 4000元/年,未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就是我要交培训费3*40000 = 12000元,其实公司根本没有过正式培训,只是刚入职时由老员工举办了几次简单的讲座。按照公司这个协议我必须交10000 + 12000 = 22000元违约金。
我在网上也看了一些网友请教类似的案例,但是律师朋友的回答分为两个阵营:1 要交违约金,“从旧兼从轻”“新法无溯及力”;2 无需交违约金,旧法与新法矛盾时,按照新法执行,新法规定只有劳动者违反下面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我的现状似乎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公司没有正式培训,而且和竞业限制更是毫无关系。
困惑中。。。答案究竟是哪个呢?请律师朋友们指点!
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属于法律盲点,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以前签的合同还是有效的,因此原来合同怎么约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就是有效的。因此和先行法律抵触,我们这里仲裁说等待上级答复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