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22:11 阅读:5531
事情发生在1999年, 地点是东北的一个小城市. 我和亲戚及一名技工(电工)合伙开了一家迷红灯装饰装修公司(只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无工商登记等,税务登记证的法人为我亲戚,且他出资最多). 1999年我联系并承接了一家饭店的迷红灯牌匾的活. 谁知道,过了3个月,公安机关突然对我实施了批捕,理由是该饭店上方居民楼二楼的女主人在阳台晾衣服时,触电死亡(好像是引发心脏病去世,具体不详). 该户男主人便将我告上法庭, 因为是我在3个月前带人施工, 我的工人没有电工证,没有其它的施工资质. 羁押5个月后, 因无证据不足,我被释放, 谁知过了不久, 公安机关再次对我进行批捕, 说我这是重伤害至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这样我又在看守所被羁押了5个月. 后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至检察院, 我被取保候审. 现在事情过去了9年了,旧事突然又被重提,我想咨询一下做过类似案件的律师: 1. 在这个案件中,我所要承担的责任到底是哪些责任? 2. 为什么原告要将我告上法庭? 饭店在这个事件中负有哪些责任? 3. 公安局两次批捕我,且将我关押总共10个月是正确的吗? 是否属于超期羁押? 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4. 该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5. 现在我已经离开那个城市9年了,公安局又在那个城市里找我,我该如何应对? 主动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吗? 无论如何我都希望这个案子有个最终的结果,否则它就会像长在我身体里的一个顽疾,令我时时不得安宁.

最佳回答

愉快的月饼

贤惠的蜜蜂

2026-04-06 22:22:11

我个人认为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你不用联系法院了,现在这个案子法院已经驳回了,你应该没有问题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无情的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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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22:11

    我个人认为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你不用联系法院了,现在这个案子法院已经驳回了,你应该没有问题了

  • 震动的月亮
    回复
    2026-04-06 22:22:11

    真的吗? 要是那样就太好了,那现在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找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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