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们签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06:49 阅读:3463
2005年,湖南美联通公司招我去做事,在公司做了三年的事。。。已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8月,公司派人来,与我们签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公司人员临时雇佣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为临时雇佣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省略。。。。 第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长沙市劳动中栽委员会申请仲裁。 。。。。。。。。。。。。。。 领导说:我们每三个月与你们签一次合同。如果不签这份劳动合同,算做是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我看了一些资料,我有一些问题如下: 1.2005年4月份签定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是否有效? 2.临时雇佣合同在劳动法中是不是有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期? 3.不秉着本人意愿,胁迫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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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弱的小伙

羞涩的小蝴蝶

2026-04-02 20:06:49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这种情况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忧伤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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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6:49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这种情况

  • 轻松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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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6:49

    1、有效2、劳动法不存在临时雇佣合同的说法,签合同就是固定期限为三年的合同3、你们可以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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