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难题望知道的人士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03:18 阅读:6611
有一公司一职工改制完达到了内养年龄,可是该企业留用她了,并让她入股了,四年后(2008年6月11日),该企业临时决定让她不用再上班了,并且是在该天通知让她该天就走人(此时该员工还未到正退年龄),企业也未给出任何理由。 该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该职工可获得怎样的赔偿,如何获得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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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的毛巾

正直的路人

2026-08-23 12:03:18

不合法,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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