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忙拿主意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6:32 阅读:8120
2007年3月,李某欠我人民币40万,承诺于07年7月还清,可到现在也没有还,后经我调查,发现此人在外面还欠别人很多钱。 现在李某人也躲起来了。找不到他。他的户口是在安徽。 如果通过法院起诉,我可能面临着胜诉了拿不到钱的局面,40万的诉讼费也不是小数目。李某未结婚,家里条件也不好。 我想问一下: 1、如果通过支付令,是不是在经济上会比较划算些。但现在找不到他人,支付令是否有效? 2、事件发生地是在上海,但原告就被告,我是不是必须去李某的户口所在地安徽当地法院起诉? 其实并不是我笨到要借这么多钱给他,是他以欺骗的手法说定货,只不过我去报案,公安局不受理,说是经济纠纷。 期待热心的律师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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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的眼神

现实的月饼

2026-04-04 17:26:32

对方找不到,不符合开支付令的条件,本案还应该先起诉解决,待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方案可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谦让的黄蜂
    回复
    2026-04-04 17:26:32

    对方找不到,不符合开支付令的条件,本案还应该先起诉解决,待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方案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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