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感情不和,但是他一直不同意,几次向他索要他都不给,我报警他就跑了.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3:12:08 阅读:1213
由于感情不和,欲和男友分手,但是他一直不同意,11号我没在办公室,他进去将我随身携带的提包拿走(内装相机\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共价值3000元),由于同事知道我们认识,而且他声称是我让他拿的,同事就没在意,回来发现后,几次向他索要他都不给,并以死相威胁以达到我继续和他恋爱的目的,昨晚我找到他想他要我的包,他仍然不给,我报警他就跑了. 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吗?公安机关能处理他吗?他拿我包的行为是什么?有理由吗? 我该怎么办?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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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小的画板

淡定的金毛

2026-04-06 23:12:08

你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可报案让对方返还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狂野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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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3:12:08

    你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可报案让对方返还财产。

  • 激昂的薯片
    回复
    2026-04-06 23:12:08

    他拿你包的行为按照你们当时的关系应该是无权代理的行为。如果拿你的包及包内物品占为己有,拒不返还,构成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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